违法现场
现场张贴告知
违法行为消除后
6月12日,市水政大队接群众举报,凉水河榴乡桥下游左岸约300米处有占用滨河道路堆放杂物现象。市水政大队第四分队与市凉水河管理处立即赶赴现场。经查,发现举报内容属实,但并未找到违法当事人。监察员在现场张贴了《告知书》,明确告知当事人所违反的法律法规,并要求其限期清理。6月19日,监察员到现场复查,非法堆放的杂物已被清理干净。
在河道管理、保护范围内堆放物料需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,特别是占用滨河道路,不但破坏水环境,同时也影响防汛防险通道的畅通。今后,市水政大队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,对此类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。